教育部:五招辨别“高考录取陷阱”

发布时间:2007-06-25浏览次数:14261

本报讯(记者李莉)全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在7月初全面展开,而每年这个时段总有一些考生和家长掉进“高考录取陷阱”。从去年查获的十余起招生诈骗案件看,上当受骗的考生和家长有上千名。教育部提醒考生关注五个方面的政策信息,防止被违规招生和中介欺骗。

  识别招生诈骗五途径

  近年来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招生中介诈骗活动猖獗,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勿信中介或个人的招生承诺。辨别招生诈骗要注意把握五个关键点:一是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二是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三是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各种特殊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须经公示,录取后均会在各省招办和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四是不存在公布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五是没有经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属于虚假录取。考生和家长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要及时通过省招办公布的咨询渠道确认核实。

  关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今年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第三年,为了让考生及家长了解相关信息,教育部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如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名单、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动态等。请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及时查询。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第三阶段将于6月25日至29日举行,每天咨询时间为9时至17时。

  免费师范生提前招生

  为了鼓励和选拔有志于长期从教的青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在各地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范大学在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组织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考生确认录取过“三关”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都可以通过“三关”核实本人录取信息:一是收到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邮寄的录取通知书;二是可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院校设立的招生信息网查询核实本人录取结果;三是高校在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经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对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可查到自己是否已具有学籍。

  针对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分子乱发假录取通知书的现象,今年各省招办将向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本科层次考生出具《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只有同时收到被录取院校寄发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才是被正式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