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射击项目专项测试(复选)使用电子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9浏览次数:14512

为使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更加客观、公平、公正,从本年度开始,射击项目专项测试(复选)(男、女小口径普通步枪30发卧射项目除外,见后注)中将使用电子靶,并以电子靶成绩为准。

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射击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在省级(含)以上射击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同时专项测试(复选)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射击项目专项测试(复选)电子靶成绩标准如下:

项目

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男子气步枪60

612

女子气步枪40

408.5

男子气手枪60

570

女子气手枪40

375

 

特此说明。

 

注:因国家体育总局尚未对小口径普通步枪卧射项目制定电子靶成绩标准,该项目将根据现有运动员等级标准和赛制进行纸质靶测试。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