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12-05浏览次数:106966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文理并重”的特点和着力培养“各行各业领袖与领军人才”的培养目标,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1年复旦大学继续以“中学推荐为主”的原则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推荐原则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非江浙沪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考生自主招生方案见《复旦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

 

二、 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相应表格,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2010125日至20101220日。

 

三、 选拔程序

    1. 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复旦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 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名称: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2)笔试时间:2011220日;

3)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每科满分100分);

4)笔试计分方式:

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2+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满分1000分。

 

四、 选拔原则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总分确定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被我校认定为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凡愿意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并服从所有专业志愿调剂者,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其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上20分即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复旦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重要日程

    1.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01220日。考生须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 初审通知:20111月上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3. 笔试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11月中下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4. 笔试时间:2011220日一天。

 

六、 监督制约机制

1. 我校在实施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做到试点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试点方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试点方案实施的全过程。

3. 咨询电话:021-5566 6668,纪检监督电话:021-6564 2212

4. 本方案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电话:021-5566 6668,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sh.cn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 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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