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7年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增加“六大关”

发布时间:2007-04-04浏览次数:28

2007年04月02日 09:27
 

 实行“阳光招生”严把特长监察关

上海“六大关”规范体育特长认定

  本报讯(记者 沈祖芸)上海市教委日前会同市体育局制订并布置了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加分及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市教委明确,今年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将按照“项目分类、水平排位、末段淘汰、结果告知”的程序进行。体育特长的认定与加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这开启了今年上海高校“阳光招生”的序幕。

  市教委规定,今年将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和违规考生退出制度。凡未参加全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者,或者未参加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测试的网球、羽毛球、棒球、赛艇、龙舟、健美操等6个项目考生,未经市高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学校一律不得违规招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采用制作假证、冒名顶替等各类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考生,招生学校坚决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则取消其学籍。

  在推出体育特长加分认定办法的基础上,市教委还“追加”发文,对监察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把好“六大关”,即把好基础材料审核关、审证验证关、推荐公示关、体育专项测试关、录取程序关和招生监察关。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日第1版